根据《2024年江西省家禽产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实施方案》要求,通过培育示范基地、新型经营主体,推广家禽养殖新技术,我局按照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程序等相关要求,组织了专家对泰和傲昕乌鸡发展有限公司(扩繁场),江西省榕泰禽业发展有限公司两家实施主体进行验收,经专家团队严格按照项目标准评审,两家实施主体均达到验收要求,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此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2025年11月26日—11月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电话:0796-8638393,泰和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11月26日2024年泰和县家禽产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项目泰和乌鸡养殖示范基地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验收公示表序号项目名称实施主体负责人验收结果奖补金额1示范基地泰和傲昕乌鸡发展有限公司(扩繁场)罗燕滨合格7万元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江西省榕泰禽业发展有限公司林敢合格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