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利通区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经主管部门审查审核、专家评审、验收等程序,对以下17家已按项目建设内容完成项目实施并验收合格的合作社及家庭农(牧)场给予扶持,现将建设内容及验收结果予以公示,请有关单位、广大群众予以监督,公示期间,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的形式向吴忠市利通区农业农村局提出异议,联系方式:0953-2123852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5日至12月1日(五个工作日)地址:吴忠市利通北街263号利通区农业农村局308室附件: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主体培育)项目验收结果公示表.et吴忠市利通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