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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关于《广州市花都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华南国家植物园城园融合体系花都湖迁地保护示范区建设项目)》的批后公告

花都区人民政府 | 2025-11-25
《广州市花都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华南国家植物园城园融合体系花都湖迁地保护示范区建设项目)》已经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批复同意,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号)及相关规定,现公告如下:一、公告机关: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二、公告内容1.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原因华南国家植物园城园融合体系花都湖迁地保护示范区建设项目有9.7782公顷用地不符合《广州市花都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我局按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号)等文件,组织编制了《广州市花都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华南国家植物园城园融合体系花都湖迁地保护示范区建设项目)》,2.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本项目调入地块涉及2个地块WTR01至WTR02,使用后规划为城镇建设用地中的公园绿地9.1261公顷、城镇村道路用地0.0840公顷、防护绿地0.4659公顷,3.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线管控要求本项目调入和调出地块均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调出地块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调入地块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9.7396公顷,属于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即《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第一条的第5种情形,本项目调入和调出地块不涉及城市绿线、城市黄线、城市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所划定的控制线,调出地块不涉及城市蓝线,调入地块涉及城市蓝线2.6721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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