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支持内外贸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东商务〔2024〕25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对2024年增强内外贸订单交付通道保障能力项目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将进入复审阶段,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通关物流科反映,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4日至11月28日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大道33号3楼通关物流科电话:0769-22813810附件:内外贸一体化2024年增强内外贸订单交付通道保障能力项目专项资金审核表.xlsx东莞市商务局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