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科技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肇庆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肇科〔2024〕14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肇庆市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申报受理、形式审查、现场核查、专家评审及公示等程序,同意认定“肇庆市智能装备数字化协同制造重点实验室”等12家实验室为2025年度肇庆市重点实验室(名单附后),请各县(市、区)和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加强对市重点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市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需加大研发投入,完善运行管理体制机制,提升实验室研发及成果转化能力,不断提升实验室建设水平,附件:2025年度肇庆市重点实验室认定名单肇庆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11月20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