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经营活动中停止使用无CCC认证标志的移动电源的公告各有关单位:根据市场监管总局2023年第10号公告:自2023年8月1日起,移动电源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自2024年8月1日起,未获得CCC认证证书和标注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请各单位立即对经营场所内的移动电源租赁柜开展产品质量安全排查,停止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无CCC认证标志的移动电源,诚信守法经营,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置,特此公告,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