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园区)农业农村局(农业服务中心)、财政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好乡村振兴战略,现就做好2021年度省级池塘生态化改造项目二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支持建设规模、内容和环节1、支持建设规模、内容:专项支持500亩以上连片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2、支持环节:资金主要用于围绕池塘养殖尾水达标排放而实施的生产性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的新建与改造,2、申报要求: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申报:(1)申报单位有在建财政支持项目且未通过验收的,三、相关配套资金要求乡镇(园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作为申报主体的原则上不需要自筹资金,渔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养殖大户、家庭渔场和养殖企业等非乡镇(园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作为申报主体的财政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2,四、申报程序1、各乡镇(园区)要严格按照申报要求,须由所在乡镇(园区)农业农村局(农业服务中心)对照项目申报要求认真审核,确认符合条件后由乡镇(园区)农业农村局(农业服务中心)、财政局盖章,于2022年6月10日前将申报表(附件1)和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一式两份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水产站,市农业农村局水产站于6月15日前将初审后的项目申报材料及汇总表(附件4)报至农业农村局项目办,在项目方案规定时间内通过验收后一次性拨付资金,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成立项目验收组对项目进行验收,在规定建设期内未及时申请验收、项目未实施或未及时提出延后验收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附件1:2021年度省级池塘生态化改造项目申报表.doc附件2:2021年度省级池塘生态化改造项目实施方案.doc附件3: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doc附件4:2021年度省级池塘生态化改造项目立项汇总表.doc高邮市农业农村局高邮市财政局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