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2日,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科根据《关于印发〈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海政办发〔2023〕24号)、《关于印发〈2024年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海农发〔2024〕78号)、《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农业项目管理办法》(海农发〔2024〕140号)文件精神,经区镇自验、第三方核查,组织相关专家对实施水稻秸秆离田的三星镇进行了抽查,现根据抽查结果,将水稻秸秆离田补贴发放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7日—11月23日,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示期内(以材料寄出邮戳时间为准)向区农业农村局科教科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同时需写明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并署真实姓名,不受理其他方式反映和匿名意见,联系电话:0513-68063808联系人:许先生附:南通市海门区2024年水稻秸秆离田补贴资金汇总表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11月17日南通市海门区2024年水稻秸秆离田补贴资金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