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1年度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质量考核结果的通报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交运规〔2019〕3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规范>的通知》(交办运〔2019〕43号)的要求,我局组织第三方机构对我市2021年度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质量进行了评价,现将评价结果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我市纳入2021年度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共有轨道交通运营线路2条(地铁3号线于6月25日开通,即地铁1号线、地铁2号线,2号线有2个站暂缓开通),2021年度我市轨道交通运营线网评价得分为971.84分,其中地铁1号线服务质量评价得分为975.27分,地铁2号线服务质量评价得分为967.65分,运营单位厦门轨道交通集团服务质量评价得分为958.01分,详见下表:单位:分线路乘客满意度服务保障能力运营服务关键指标核减分数服务质量评价得分1号线294.98288.293920975.272号线294.01289.643840967.65厦门市轨道交通运营线网评价得分0971.84厦门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服务质量评价得分13.83958.01总体而言,2021年度我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评价得分处于较高水平,稳步提升客运量,下一步应确保线网车站至少开通一台TVM售票功能,三是1、2号线在车站站内标识设置、站台服务岗人员培训、服务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细化、运营服务细节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