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全国重点实验室重大专项拟立项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实质性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书面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表明真实身份,提供书面的异议理由,单位提出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标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签署(不能打印)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电话,超出公示期的异议将不予受理,市科技局真诚地接受全社会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任何不正当行为,请立即向市科技局举报,市科技局实验室处刘佳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116号,邮编:300051附件:2025年全国重点实验室重大专项拟立项项目天津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11月21日附件:2025年全国重点实验室重大专项拟立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