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商务局宁波市文广旅游局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宁波老字号复核工作的通知》(甬商务消费〔2025〕247号)文件要求,经商务局、文广旅游局、市场监管局联合对宁波老字号企业逐一复核,以下企业给与“通过”的复核结果建议,现予以公示:1.宁波市大煲口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2.宁波海伯集团有限公司3.宁波中药制药股份有限公司4.宁波市北仑区春晓金红烘焙坊5.宁波大榭开发区乐口乐海鲜酒店6.浙江新美心食品工业有限公司7.CONDA-康大美术画材集团有限公司8.海天塑机集团有限公司9.宁波阿拉酿酒有限公司在公示期(2025年11月20日——11月26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请向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反映,联系电话:89285733,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