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的通知》(皖商办建函〔2024〕357号)、《关于印发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及日常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皖商建〔2024〕65号)及《安徽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验收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及省商务厅工作部署,经县级初审、市级验收及会议研究等程序,现将乌江镇商贸中心等12个和县县域商业建设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6日,如有异议可向市商务局反映,联系电话:8355724附件:2025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和县)拟支持项目汇总表附件1.2025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和县)拟支持项目汇总表.doc马鞍山市商务局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