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2025年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5〕53号)的要求,经兴安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兴安县农业农村局审核认定,符合兴安县2025年双季稻轮作补贴人员8人,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25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5年11月26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兴安县农业农村局(地址:兴安县教育路39号,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41300),业务咨询电话:0773-6212616投诉举报电话:0773-6222165附件:兴安县2025年双季稻轮作补贴名单公示表兴安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