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拟依托第三方支付平台开展促消费活动,现就有关征集事宜公告如下:一、征集单位雅安市商务局二、服务期限:2026年1月-2026年12月(具体以协议签订时间为准)三、征集条件选择1-2家支付机构或银行卡清算机构承担政府电子消费券的发放与核销工作,所选支付平台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资质条件1.具备国家金融主管或监管部门许可的《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或《支付业务许可证》等相关合法资质,且确保活动期间相关资质在有效期内,4.近3年在消费券发放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近3年在雅发放消费券资金量不少于500万/年、年均发放次数不少于10次,(二)商务条件1.具备较强的覆盖能力,支付平台不得强制商户和消费者领用核销消费券过程中新开任何银行账户(含二三类户),2.具备较强的运营服务和数据支撑能力,具备稳定得力的专业团队为消费券发放提供服务保障,能及时反馈消费券发放、核销信息,积极配合资金审计、绩效评价,用好平台自身及其它多种渠道广泛开展消费券活动宣传,三、资料提交征集时间:从2025年11月24日8时起至2025年12月1日18时止,四、联系方式联系人:李老师电话:15283523303附件:第三方支付平台征集相关资料雅安市商务局2025年11月21日附件:附件:第三方支付平台征集相关资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