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限定集成服务商,具体报送时间节点:(1)有意愿、有需求计划开展数字化改造的企业,报送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5日下午下班前,将试点企业申报书(附件1,一式二份)、及汇总表(加盖企业公章见附件3)纸质版和PDF扫描版、汇总表电子版一并报送经济发展部工信办,(2)在郑州市试点城市建设期内(2024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正在进行改造或已经完成数字化改造的企业,报送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5日下午下班前,将试点企业申报书(附件1,一式二份)、汇总表(加盖企业公章,见附件3)纸质版、PDF扫描版、汇总表电子版一并报送经济发展部工信办,(3)已纳入试点决定继续参与郑州市试点企业数字化转型改造工作的企业,填写新增服务商信息表(附件2,加盖集成服务商公章,最晚于11月25日下午下班前前将纸质版、PDF扫描版及电子版报送至经济发展部工信办,(4)新增服务商还需要按照通知附件8要求在郑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上注册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