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普安工业园区小明食品加工厂建设项目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一、本公告于2025年11月20日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张贴发布,二、本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或其他相关权利人对《方案》有不同意见或要求听证的,可以在公告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剑阁县自然资源局提出,超过二分之一的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修改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将按上述途径公告10日,三、本次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公告时间内,到剑阁县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办理补偿登记,相关信息按照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确定,四、本公告期满后,由剑阁县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代表我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和补偿登记等情况,根据《方案》与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本次征收土地范围内,相关信息我府将按上述途径予以公告,剑阁县人民政府2025年11月20日附件下载下载普安工业园区小明食品加工厂建设项目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