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工信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25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创建对象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5〕460号)要求,现就我省组织开展2025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创建对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范围及条件请各市州严格对照《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创建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5〕225号)及工信部办公厅通知要求,组织本地区符合申报条件、满足创建标准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基地)参与申报,申报主体需在服务中小企业、资源整合、专业能力、运营管理等方面达到相应标准,二、推荐数量长沙市推荐对象不超过6个、其余市州推荐对象不超过2个,组织符合条件且有申报意向的单位认真填写创建申请表(附件1、2)、准备创建方案(附件3)和相关佐证材料,填报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创建对象推荐表(附件4,于2025年11月28日(周五)17:30前报送至我厅中小企业服务指导处电子邮箱(gxtzxfwc@163.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XX市(州)+示范平台(基地)创建推荐材料”,2、经我厅初选拟向工信部推荐的单位(另行电话通知),于12月5日17:30前(周五)通过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填报相关信息,同时将创建申请表(附件1、2)、创建方案(附件3)和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两份,A4纸装订成册)快递至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服务指导处,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10-87901032,附件:1.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创建申请表(平台类)2.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创建申请表(基地类)3.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创建方案4.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创建对象推荐表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