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社会信用政策体系研究及一致性评估服务项目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宁波市社会信用政策体系研究及一致性评估服务项目二、服务内容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有关工作要求,为我市社会信用建设政策开展一致性评估提供支撑,四、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项目,3.项目实施方案必须把握项目要求,如实填写《宁波市社会信用政策体系研究及一致性评估服务项目申请书》(见附件),通过邮寄(一式六份)以及电子邮件方式送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营经济发展处(信用建设处),邮件主题处注明“宁波市社会信用政策体系研究及一致性评估服务项目申请书”,宁波市发改委将对申请单位资质、团队实力及项目方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择优遴选服务项目承担单位,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委托协议书,项目承担单位应立即启动项目实施,附件:《宁波市社会信用政策体系研究及一致性评估服务项目申请书》.docx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