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和大气污染物减排财政激励工作的通知》(粤环发〔2025〕1号)《河源市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申报指引》的通知(河环函〔2025〕91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粤财资环〔2025〕79号)等要求,现将河源市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第一批)审核通过的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6日(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联系方式: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所,电话:0762-3883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