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肇庆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各相关单位:根据《肇庆市卓越质量标杆企业(组织)认定管理办法》(肇府规〔2019〕2号)的有关要求,决定开展2022年度肇庆市卓越质量标杆企业(组织)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肇庆市行政区域内在创建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推广先进质量理念、推行科学质量管理方法成效突出,对肇庆质量强市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组织),二、申报条件申报企业(组织)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在肇庆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3年以上,非营利性组织社会贡献突出并获业务主管(指导)部门或登记管理部门推荐,近1年没有因违反行业政策法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不良记录,(二)受理部门:肇庆市卓越质量标杆企业(组织)认定委员会秘书处(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申报要求(一)请各申报企业(组织)如实填写《肇庆市卓越质量标杆企业(组织)认定申报材料》(见附件)并制成光盘(或U盘),(二)请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市卓越质量标杆企业(组织)认定委员会成员单位以及建筑、卫生、教育等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发动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组织)积极申报,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肇庆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进行初审把关,(三)请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肇庆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于8月15日前将企业(组织)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4份,电子材料一式1份)报送肇庆市卓越质量标杆企业(组织)认定委员会秘书处,五、联系方式联系人:潘峰、梁淑怡地址:肇庆市端州区二塔路68号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楼602室邮编:526060联系电话:0758-2783138附件:2022年度肇庆市卓越质量标杆企业(组织)认定申报材料.doc肇庆市卓越质量标杆企业(组织)认定委员会秘书处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