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阳江市科学技术局阳江市财政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阳科通〔2022〕51号)的规定,拟对2023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补助,我局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广东省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4〕149号)、《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补充公布广东省2023年认定报备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4〕377号)拟定补助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9日—2025年11月25日,共7天,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科技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联系人:许玉晓联系电话:0662-3422026传真:0662-3238108附件:2023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补助拟计划安排表.docx阳江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