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我局多次与你单位联系未果,现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告知你单位,周冬亮(身份证号码:362202********4610)于2025年11月13日向我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于当日受理,申请人称:其是你单位职工,2025年10月18日15时20分左右,现要求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你单位若认为不是工伤,请于本通知书视为送达之日(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即视为送达)起10日内,向本局(地址:浙江省嘉善县魏塘街道谈公北路135号,如逾期提交或不提交证据的,本局将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