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1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桂人社发[2025)19号)等规定,经我中心审核同意,现将2025年第二批符合申领企业稳岗返还条件的238家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2025年11月14日至11月20日,共5个工作日,请企业将稳岗返还资金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四项支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于2025年11月20日前反映到合浦县社会保险经办中心,附件:2025年第二批申领企业稳岗返还的企业名单.xlsx合浦县社会保险经办中心2025年11月14日文件下载:2025年第二批申领企业稳岗返还的企业名单.xlsx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