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赣人社字【2018】369号、赣财社【2019】1号、赣人社字[2020]284号等文件要求,通过对1家帮扶车间务工的3名脱贫劳动力就业补贴资料审核,符合企业吸纳就业补贴要求,金额总计3000元,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年,现对符合补贴标准的人员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为5天,即2025年11月14日-11月18日,如对上述人员有异议,请于2025年11月18日前拨打举报电话:0796-8636550、8639891泰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5年11月14日帮扶车间第二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