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信厅开展产业链能力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申报单位须为规上企业(新注册企业除外,(三)产业链能力建设项目汇总表(附件2),(四)产业链能力建设项目申请表(附件3),(五)产业链能力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4),(七)申报单位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项目建成投产财务决算专项审计报告(需附二维码)中需要明确列出:1.注册会计师对项目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进行核算(包括工程建设、设备投资等),新注册企业(含招商引资落地企业)有母公司的需提供其母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含附注)复印件,提供项目建设用地租赁合同和租赁场地土地证明文件(土地所有权需为单位,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需企业提供说明文件,8.产业链能力建设项目实地核查表(附件8),(三)申报单位需在陕西工业经济综合信息平台进行项目申报,进入平台后在“产业链管理”模块中选择“产业链能力建设项目申报”进行填报,(四)产业链能力建设项目、制造业技术改造升级项目、中小工业企业设备类技术改造项目,原则上已获得省级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到期未申请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企业不得申报,(五)各市(区)产业链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组织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