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设施棚室新建及改造提升政策项目储备要求一、项目支持对象贾汪区行政区域内实施设施棚室改造提升(优先支持工厂化育秧)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二、项目支持内容(一)支持新建标准设施棚室,主要支持建设单体钢架大棚、日光温室、连栋温室等设施棚室,支持建设设施棚室水肥一体化、环境调控、育苗育秧生产环节智能设施设备控制等系统以及浸种池、催芽室、育秧苗床等育秧专用设施,(二)支持改造提升老旧设施棚室,支持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满足正常生产需求、不能满足宜机化作业等要求的老旧设施棚室进行主体结构改造提升以及设施棚室水肥一体化、环境调控和育苗育秧等系统的智能化改造提升,单体项目省级财政资金扶持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四、其他储备要求(一)由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组织开展项目储备,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到现场勘查,对符合入库条件的建立区级项目储备库,(二)2024年、2025年已储备但未获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2026年新增储备项目的实施时间自2025年11月起,(四)项目入库时入库项目主体需提供实施方案、身份证或营业执照、用地证明等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份,(五)申报入库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