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22年跨境电商B2B业务支持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项目本次申报项目为2022年跨境电商B2B业务支持项目,并自主申报或使用经市商务局认可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相关服务申报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3、2021年10月至2022年9月该企业纳入统计的跨境电商B2B业务规模达到400万元或以上,四、申报资料(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资料一份)1、登录东莞市商务局专项资金申报管理系统(http://dgboc.dg.gov.cn/zxzj),清单申报模式的企业需提供东莞市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数据证明),请各有关企业于2022年8月1日起登录东莞市商务局专项资金申报管理系统(http://dgboc.dg.gov.cn/zxzj)进行网上申报,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建设路1号5楼特此通知附件:东莞市跨境电商新业务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修订)东莞市商务局2022年6月1日附件东莞市跨境电商新业务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修订)东莞市商务局编印(2022年4月)目录申报须知申报项目类别一、鼓励企业开展跨境电商B2B业务二、鼓励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保税进口展销业务申报须知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跨境电商新业务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东商务〔2021〕103号),二、申报单位登录东莞市商务局专项资金申报管理系统(http://dgboc.dg.gov.cn/zxzj)进行网上申报以后,市商务局负责审核申报单位提出的项目支持申请,申报项目类别一、鼓励企业开展跨境电商B2B业务(一)申报条件(以下条件需同时满足)1、在东莞注册登记的企业,并自主申报或使用经市商务局认可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相关服务申报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3、申报年度该企业纳入统计的跨境电商B2B业务规模达到400万元或以上,(三)申报资料(一式两份纸质材料+电子版资料一份)1、登录东莞市商务局专项资金申报管理系统(http://dgboc.dg.gov.cn/zxzj),清单申报模式的企业需提供东莞市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数据证明),(三)申报资料(一式两份纸质材料+电子版资料一份)1、登录东莞市商务局专项资金申报管理系统(http://dgboc.dg.gov.cn/zxz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