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优秀青年创业奖”“优秀港澳创业奖”2个专项奖有关情况调整及奖项评定说明如下:一、专项奖一:优秀青年创业奖(一)原通知内容优秀青年创业奖:团队负责人为内地在校大学生或高校毕业三年内的项目/企业属于青年创业项目,对半决赛中各赛道排名第一的青年创业项目颁发“优秀青年创业奖”,(二)调整后内容优秀青年创业奖:团队负责人为内地或国外在校大学生、内地高校或国外高校/高等教育机构毕业三年内的项目/企业属于青年创业项目,对半决赛中各赛道排名第一的青年创业项目颁发“优秀青年创业奖”,2、补充提交证明材料:项目申报该奖项时,须向大赛组委会提交加盖项目单位公章(适用于企业)或团队负责人签字(适用于团队)的证明材料(详见附件1),二、专项奖二:优秀港澳创业奖(一)原通知内容优秀港澳创业奖:团队负责人为香港或澳门籍青年,港澳高校在校大学生或毕业生的项目属于港澳创业项目,对半决赛中各赛道排名第一的港澳创业项目颁发“优秀港澳创业奖”,(二)调整后内容优秀港澳创业奖:团队负责人为香港或澳门籍青年,对半决赛中各赛道排名第一的港澳创业项目颁发“优秀港澳创业奖”,2、补充提交证明材料:项目申报该奖项时,须向大赛组委会提交加盖项目单位公章(适用于企业)或团队负责人签字(适用于团队)的证明材料(详见附件2),三、专项奖申报及评定说明(一)申报要求申报单位(人)须在2025年11月21日17:00前提交专项奖申报材料,附件:1、“优秀青年创业奖”申报证明材料清单2、“优秀港澳创业奖”申报证明材料清单3、2025年“松湖杯”创新创业大赛专项奖申报表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科技创新局2025年11月17日附件:1.附件1“优秀青年创业奖”申报证明材料清单.doc2.附件2“优秀港澳创业奖”申报证明材料清单.doc3.附件32025年“松湖杯”创新创业大赛专项奖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