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类别本批次可申报自治区科技型企业基础级孵化器、跃升级孵化器和离岸孵化器三类,二、申报条件(一)基本条件:1.运营主体为独立法人单位,其中在孵企业使用的场地(含公共服务场地)占75%以上,专职专业孵化服务人员占孵化器运营团队总人数80%以上,其中上年度新增注册企业数占比不低于10%,4.上年度通过孵化器单独出资或合作设立的孵化资金、股权投资基金等完成投融资且确权实缴的在孵企业占比不低于5%,或上年度获得投融资的在孵企业占比不低于10%,5.上年度不少于10%的在孵企业营业收入或研发经费投入同比增长超过10%,其中在孵企业使用的场地(含公共服务场地)占80%以上,专职专业孵化服务人员占孵化器运营团队总人数80%以上,其中上年度新增注册企业数占比不低于20%,4.上年度通过孵化器单独出资或合作设立的孵化资金、股权投资基金等完成投融资且确权实缴的在孵企业占比不低于10%,或上年度获得投融资的在孵企业占比不低于20%,5.上年度不少于20%的在孵企业营业收入或研发经费投入同比增长超过10%,六、联系方式(一)申报咨询宁夏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马润霞康玉0951-5032946自治区科技厅高新技术处申利忠0951-5026942自治区科技厅科技人才与对外合作处李真真0951-5020595(二)申报系统技术支持宁夏科技发展战略和信息研究所联系电话:0951-5011204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2.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型企业基础级孵化器申报书3.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型企业跃升级孵化器申报书4.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型企业离岸孵化器申报书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25年11月14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