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农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财农〔2025〕217号)、《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发2025年中央和省级农业农村领域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指南)的通知》(吉农计财函〔2025〕19号)等文件要求,双辽市农村经济管理总站和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双辽市2025年省级农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提升发展)项目实施方案》(双农经财联文〔2025〕4号),发至各乡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组织申报实施,市农经部门对乡镇(街)所报项目资料进行复审,确定补助对象及金额,现将相关信息公示7天,如有异议,请及时与双辽市农村经济管理总站联系,确保省级农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对象及金额公开、公平、公正,双辽市农村经济管理总站联系电话:0434-7220655附件: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提升发展项目申报名单双辽市农村经济管理总站2025年11月17日初审:彭凤龙复审:田晓辉终审:安金波(责任编辑:双辽市农村经济管理总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