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绿色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旅行社服务质量诚信等级评价与划分》国家标准及评定细则,经盟市推荐、专家评审,现将评定为丙级旅游民宿、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星级旅游饭店(绿色)名单以及取消四星级旅游饭店资格、服务质量诚信等级旅行社名单予以公示,一、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2至11月14日,二、公示对象1.2025年丙级旅游民宿评定通过名单,2.2025年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评定通过名单,3.2025年星级旅游饭店(绿色)评定通过名单、取消四星级旅游饭店资格名单,4.2025年内蒙古旅行社等级评定通过名单,三、公示要求在公示期间内,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个人均可通过书面形式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联系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联系电话:0471-6356742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西街32号邮编:010020内蒙古自治区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