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5号)精神,经自主申报、资料审核、综合评估,现认定贵港市港北区大圩镇便民服务中心等8家单位为贵港市港北区就业见习单位,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7天,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2025年11月1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的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5年11月20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以邮戳为准)贵港市港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材料邮寄(送达)地址:贵港市港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贵港市港北区解放路121号贵城街道办事处805室)邮编:537100举报电话:0775-4558050附件:贵港市港北区就业见习单位名单贵港市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11月12日文件下载:附件.docx关联文件: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