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依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68号)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3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5〕5号),二、补助对象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示范基地、企事业单位、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实施主体,三、补助内容茶叶示范基地(场)建设,生产基地、基础设施建设、购置生产设备,物联网示范、水肥一体化系统、生态保护系统建设、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提升加工能力、育苗能力的设施设备,促进产业融合发展的设施设备,特色农产品宣传、展示、包装,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样品检测与产业发展相关的品种、技术、宣传补助等,四、补助标准补助标准按《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规〔2025〕5号)的规定执行,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五、申报程序2025年11月16日前符合申报条件的拟实施主体按要求将《2025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项目申报表》提交所在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核实并出示申报意见加盖公章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咨询电话:0596-5232390监督电话:0596-5232390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