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告2025年第72号)根据《中南区生猪调运管理办法(试行)》(中南区联防〔2020〕1号)和《关于印发中南区生猪调运政策解读的通知》(中南区联防办〔2020〕10号)要求,经企业自主申请,企业所在地县、市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审核,乐昌市昌农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屠宰厂和广东民昇食品有限公司符合生猪“点对点”调运资格,现予以公布,附件:广东省符合生猪“点对点”调运资格屠宰企业名单(第十八批)广东省农业农村厅2025年11月11日附件广东省符合生猪“点对点”调运资格屠宰企业名单(第十八批)序号地市屠宰企业名称屠宰企业地址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号码年屠宰量(万头)备注1韶关市乐昌市昌农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屠宰厂乐昌市坪石镇田头村委会国道535西侧(原广北监狱二大队旧监仓)新建厂房A13030402152中山市广东民昇食品有限公司中山市民众街道沙仔村宏通路8号A13140106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