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财政局滨州市大数据局滨州市机关政务保障中心关于印发滨州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滨财行〔2025〕9号市直各部门、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各单位申请以市委、市政府或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召开的会议,各单位组织召开的综合性工作会议需经单位领导办公会议或主要负责同志批准,二类会议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按归口实行计划管理,各单位申请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二类会议以及各单位召开的综合性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年均不超过1次,市直部门工作会议一般不安排乡镇(街道)及以下单位参会,第三章会议费开支范围、标准与报销支付第十三条线下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第十四条线下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如下:单位:元/人天会议类别开支项目合计住宿费伙食费其他费用一类会议300100100500二类会议22010080400三类会议18010070350线下会议费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各单位应当根据线下实际参会人数、会议时间核算线下会议费,无特殊情况下不产生线上会议费,按照线上会议费与线下会议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分别核算费用,会议费应当由单位财务部门直接结算,第二十三条各单位应当将非涉密会议名称、主要内容、参会人数、经费开支等情况在本单位内部公示或提供查询,制定单位内部会议费管理具体规定,第二十七条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