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江苏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苏科机函〔2022〕198号)要求,现开展2022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建设主体:已建有市级工程中心,4.研发投入:拥有一定规模(年销售额原则上不低于5000万元),申报工程中心新增投入不少于500万元,上年度研发投入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2%,上年度与中心研究方向相关的发明专利申请须1项以上,7.申报企业需提供2021年“南京市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制度”中企业研发项目情况、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号:107-1、107-2表)或高新技术企业火炬统计年报(GQ-004、GQ-005),二、申报要求1.申报单位申报材料按照江苏省工程中心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1)内容准备,2.请各申报单位于7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和《项目基本信息表》(附件3)各一式四份,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新区自主创新服务中心(凤滁路48号)107窗口,3.请各产业平台、街道于7月1日前,将推荐函(附件6)报送至新区自主创新服务中心(凤滁路48号)107窗口,联系人:受理窗口:彭雨婷88020839自主创新服务中心:朱先祥58856875附件:1.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申报书2.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信息表3.项目基本信息表4.信息汇总表5.信息汇总表(外资企业填写)6.推荐函模板南京江北新区管委会科技创新局2022年6月1日分享到-微信X【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