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邢台市财政局、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邢台市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邢市财社〔2019〕72号)文件规定,我局对1个用人单位1名高校毕业生(详见附表)的社会保险补贴进行审核,现将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如在公示期间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以信件、电话、传真的形式向巨鹿县就业服务中心就业服务部反映,信件以收到之日为准,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2日—2025年11月14日联系电话:0319-4323338(传真)2025年11月12日附件:2025年8-10月吸纳社保补贴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