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相关企业:为积极做好2021年度工业互联网政策兑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在2021年1月1日(含)至2021年12月31日(含)期间正常生产经营,符合《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部关于加快工业互联网发展的实施意见》(东开综字〔2021〕45号)适用范围和各项条款的企业(机构),二、申报内容申报内容依据《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部关于加快工业互联网发展的实施意见》,三、申报程序(一)材料提报各街道办事处、园区公司组织本辖区内企业对照政策规定进行申报,(二)初审推荐各街道办事处、园区公司组织对相关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填报2021年度工业互联网政策申报统计表,连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加盖企业公章,含电子版)于6月15日前报送至经济发展部441办公室,(三)综合评审根据各街道办事处、园区公司提供的申报材料,经济发展部会同有关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定,(四)认定兑现经审议符合兑现政策的企业按照政策兑现相关奖励,四、工作要求(一)各街道办事处、园区公司要及时将通知传达至辖区企业,认真组织辖区企业申报并开展审核工作,五、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46-8308067邮箱:dykfqjfj@dy.shandong.cn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工业互联网政策的通知.zip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