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作措施(一)做好做实金融“五篇大文章”第一条鼓励发展科技信贷鼓励银行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贷款支持力度,支持金融机构提供批量化、规模化的小微金融服务,第五条支持发展绿色金融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产品创新,第六条鼓励发展数字金融鼓励各类金融机构科技子公司及大型产业集团的金融科技子公司在区内发展,(二)推动产业金融生态提级聚能第八条支持持牌法人金融机构经营发展推动与产业发展更为密切的各类持牌法人金融机构,第十一条支持私募投资机构经营发展聚焦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基金管理人实缴资本1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按实缴资本的2%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基金管理人实缴资本5000万元(含)-1亿元的,按实缴资本的3%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奖励,按实缴资本4%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励,(三)支持金融机构高质量发展第十三条支持持牌法人金融机构扩大业务规模引导持牌法人金融机构围绕经开区金融发展导向,第十四条支持各类金融机构提升业务增速鼓励各类金融机构精准对接产业需求,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探索创新业务发展路径,推动各类持牌金融机构、创投资本机构、科技金融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