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装备〔2025〕562号)要求,请符合申报条件且有意向申报的企业按要求报送申报材料,具体如下:一、基本条件(一)申请认定企业应当为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生产经营、纳税的装备制造企业,申报单位掌握装备生产的核心技术和关键工艺,二、其他条件(一)申请国内首台(套)认定的产品应在同类产品中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及以上,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申报企业及产品近2年内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等相关部门首台(套)认定名单,2.申报产品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的最新版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目录指标要求,4.申报产品属于2年内国家有关部门技术攻关项目的主要研发成果并通过相关验收或关键指标验证,(二)申请省内首台(套)认定的产品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及以上,在满足基本条件且申报产品符合省工信厅公布的《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5年版)》指标要求的同时,3.申报产品属于近2年内省级有关部门技术攻关项目的主要研发成果并通过相关验收或关键指标验证,三、申报材料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申报书(见附件1,五、申报说明(一)企业同一产品不能同时申报国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省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二)申报装备的名称需与销售合同、企业标准、检测报告中的装备名称一致,联系人:装备与材料处卢梦超联系电话:0952-286987118120759638技术支持:0592-5116871转599通讯地址:湖滨北路61号市政府东楼824室附件:1.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申报书2.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汇总表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