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语音播报0:00/0:00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和自治区农业农村相关资金(第一批)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3〕728号〕、自治区园艺技术推广站《关于组织实施好2024年冷凉蔬菜产业和中药材产业项目的通知》(宁园技发〔2024〕1号)和《2024年彭阳县冷凉蔬菜产业项目实施方案》(彭农发〔2024〕35号)文件精神,2025年完成蔬菜绿色标准园项目创建工作,为掌握项目实施情况,对2024年自治区冷凉蔬菜产业项目蔬菜绿色标准园创建情况进行了验收,现将验收结果公示如下,本次拟兑付2024年自治区冷凉蔬菜产业项目资金50万元,本次拟兑付补贴资金5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应用标准化技术18万元,加工冷链体系建设13.65万元,设施设备采购15.97万元,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5日,公示期间如与事实不符,请于2025年10月25日前,监督电话:0954-70126047012861公示时间:上午8:30—12:00,附件:2024年自治区冷凉蔬菜产业项目实施情况公示表彭阳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