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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2025年生态黑猪繁育场建设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公告

隆德县人民政府 | 2025-10-28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型经营主体:根据《隆德县2025年产业振兴补充方案(二)》(隆政办发〔2025〕23号)文件精神,请各乡镇人民政府积极动员本辖区新型经营主体参与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项目申报(一)生态黑猪繁育场建设项目1.建设内容:在全县新建存栏200头以上生态黑猪繁育场1个,带动村集体和农户参与育肥猪养殖,配套环保及粪污干湿分离设备、同等母猪产床等设施,联农带农务工20人以上,年人均务工收入10000元以上,2.补贴标准:按照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套总额的20%进行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二、实施主体申报条件(一)共性条件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3.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在过去3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近1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或可能影响项目实施的法律纠纷;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群体性上访事件,无不良信用记录,4.新型经营主体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质、固定的办公场所、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无劳务、土地租赁等纠纷,5.具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社会反映良好,服务区域内群众口碑好、满意度高,6.所有建设项目不得多渠道,重复申请项目补贴(每企每类别项目只能享受一次补贴,不得重复套取),(二)个性条件1.实施主体为隆德县内注册的新型经营主体;2.有相应规模的养殖场所,且离河道、村庄、交通主干道路有一定距离;3.建设主体经济实力强劲,场区建成后能持续运营,并联带当地农户增收致富,(三)下列人员不得申报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公职人员;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三、申报方式各申报主体提供企业资信证明、个人及企业征信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履职尽责调查表、材料真实性承诺函、项目申报表,采取以下方式申报,(一)自主申报,有意愿的新型经营主体在11月3日前经辖区内村委会、乡政府等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签字、盖章),将项目申报表提交至农业农村局,(二)资料审核,县农业农村局根据新型经营主体提交的申报材料,依据环保、自然资源、水务、疾控、畜牧等相关部门技术人员进行实地查看,听取乡、村意见,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实施主体,联系人:卜文甲隆德县农业农村局0954-6011381单位地址:隆德县人民街205号农业农村局办公室附件:1、隆德县2025年项目履职尽责调查表2、材料真实性承诺函3、隆德县2025年项目申报表隆德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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