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农业部门、局属各有关单位:根据《莆田市农业农村局莆田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中央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莆农综〔2025〕82号)文件精神,特制定《荔城区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中央资金)实施方案》,莆田市荔城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8月14日(此件主动公开)荔城区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中央资金)实施方案根据《莆田市农业农村局莆田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中央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莆农综〔2025〕82号)文件要求,特制定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中央资金)实施方案,按照工程化、项目化方式组织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二、重点任务聚焦提升农民技术技能水平、产业发展能力和综合素质素养,一是组织实施粮油产能提升主体培育行动,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的技术技能水平,二是组织实施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培育行动,(三)综合素养课学时不低于总学时数的10%,补助资金可用于农业农村部门及培训机构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全过程的支出,主要用于支付需求摸底、教师课酬、教材资料、场地租金、实践实训、异地培训、交流观摩、线上培训、证书制作、档案管理、农民集中培训的食宿、异地实训往返交通以及跟踪服务和总结评价等培训环节必需费用和验收费用,在本县区(管委会)内培训(实训)每人每天不超过260元,到本市之外培训(实训)每人每天不超过350元,依托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做好培育全过程跟踪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