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实施意见》(鲁自然资源规〔2023〕6号)的有关规定,现将《青州海岱艺创文化产业园项目砂石料利用方案》及相关附件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公众予以监督,公示期为7工作日,自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1月5日,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对公示的利用方案有异议的,可下载附件《公示公众意见表》,按要求填写后寄(送)青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管科,接收意见表的截止时间为11月5日17时前,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州市夏辛街1177号东城大厦邮政编码:262500联系电话:0536-3092590附件:1、《青州海岱艺创文化产业园项目砂石料利用方案》2、《公示公众意见表》青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10月27日附件下载:附件1《青州海岱艺创文化产业园项目砂石料利用方案》.pdf附件2《公示公众意见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