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卫生健康单位:为做好慢性病防治项目公共卫生监测工作,现将2025年其他地方公共卫生专项(慢性病防治)补助经费3.5万元划拨各相关卫生健康单位,款项从其他地方公共卫生专项(浙财社〔2024〕128号)划转到县人民医院国库指标1.4万元,划转到县第二人民医院国库指标1.4万元,划转到县中医院国库指标0.7万元,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为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部门经济分类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附件:2025年其他地方公共卫生专项(慢性病防治)补助经费分配表(此附件不公开)平阳县卫生健康局平阳县财政局2025年11月6日(此件公开发布)语言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