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征收射箭镇龙江村一组、二组、四组、五组,云峰村一组、二组、三组、四组、五组,潼梓村三组所有的集体土地,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广元市昭化区X170X164(射箭场镇至潼梓观段)美丽乡村路建设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一、本公告于2025年10月30日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镇、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张贴发布,二、本项目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或其他相关权利人对《方案》有不同意见或要求听证的,可以在公告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昭化区分局提出,修改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将按上述途径公告10日,三、本项目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公告时间内,到广元市昭化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办理补偿登记,由广元市昭化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和被征地镇人民政府代表我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和补偿登记等情况,根据《方案》与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本项目征收土地范围内,相关信息我府将按上述途径予以公告,广元市昭化人民政府2025年10月30日附件:附件:广元市昭化区X170X164(射箭场镇至潼梓观段)美丽乡村路建设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