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农业机械化提升工程项目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机)发〔2025〕2号)规定,现将2025年自治区级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5年11月6日—2025年11月12日,凡对拟补助项目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反映,联系人及电话:苏明0951-5169852附件:2025年自治区级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表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5年11月6日附件2025年自治区级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表序号所属县区农业经营主体名称验收情况1银川市永宁县永宁县宏源达农机作业服务有限公司通过2石嘴山市平罗县宁夏红高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通过3吴忠市盐池县盐池县银威农机服务有限公司通过4吴忠市同心县同心县成世农业机械化作业有限公司暂缓通过5固原市西吉县西吉县润土农机作业服务有限公司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