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以下若干措施:一、鼓励建筑业企业落户我市积极引进市外具有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建筑企业,鼓励市外具有建筑业甲级资质的勘察、设计、工程监理等建筑服务企业落户我市,具体措施如下:(一)新引入企业注册地为我市的资质内建筑业企业(承诺5年内不迁出我市,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经核定建筑业产值达到10亿元及以上且实现年纳税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经核定建筑业产值达到5亿元及以上且实现年纳税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并给予5万元奖励,经核定建筑业产值达到1亿元及以上且实现年纳税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并给予1万元奖励,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企业注册地为我市的资质内建筑业企业施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允许市外企业与我市本地建筑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年度对我市财政贡献达50万元(含)以上的本地建筑业企业,四、鼓励本地注册建筑业企业创优争先(一)企业承揽的项目获得国家级建筑行业质量、安全奖项的,分别给予1万元、5000元的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