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二季度汽车促消费即时激励工作的请示》、《关于2025年二季度汽车促消费即时激励工作的补充通知》的要求,我市于5月份、6月份开展了汽车促消费专项激励活动,经过企业申报,区块商务部门初审并聘请第三方进行审计,再由市商务局复核后,以下18家企业符合本次激励条件,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1.舟山轿辰润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舟山腾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3.舟山中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舟山翔杰新能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5.舟山中升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6.舟山腾狮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7.舟山凯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8.舟山翔麒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9.舟山迪杰新能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0.舟山翔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1.舟山钧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12.舟山群岛新区埃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3.舟山挺豪舟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14.舟山申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5.舟山吉嘉新能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6.舟山锐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7.舟山申通时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8.舟山永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公示时间截止至2025年11月12日17:00时,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商务局商发处反馈,联系电话:2281299,舟山市商务局2025年11月6日分享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打印本页][关闭窗口]上一篇:关于暂停2025年舟山市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的公告下一篇:关于舟山市推动成品油零售领域高质量发展研究课题项目执行单位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