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市基金设立青年培优项目、面上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等三类,二、申报要求(一)申报限制要求1.项目仅面向东莞市内市基金依托单位(已注册具备市基金项目申报资格的单位)申报,市基金依托单位是项目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与管理本单位市基金项目的申请、审核、实施、变更、验收等工作,由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组织推荐申报,依托单位上年度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须提供立项证明)数量每增加1项,依托单位完成上年度申报国家级科技人才项目工作的,(二)申报对象申报人员应为市基金依托单位在莞在职科研人员,1.青年培优项目主要支持未主持承担过国家、省或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的青年科研人员【男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9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依托单位在审核推荐联合基金项目时,点击“我要享政策”—“申报”—搜索“东莞市基础研究基金项目”跳转进入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申请人所在单位须通过科技业务系统申请注册为市基金依托单位,形式审查以项目申请人在“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提交的材料为准,(四)进一步压实依托单位对项目申报材料形式审查的主体责任,(五)各依托单位应在申报截止后的3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推荐清单。